2017年增城区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一、发布依据

  《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增委发〔2016〕9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增城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和<广州市增城区高层次人才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增组通〔2016〕40号)。

  二、适用范围

  2017年,重点支持能够运用现代科技知识与手段、分析研究方法以及经验、信息等要素,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在降低创新成本、促进创新活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2名(可空缺)服务业高端人才。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是在我区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机构和组织。申报单位应诚信守法经营,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申报人应是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累计技术交易额大的,由国家或省、市认定的技术转移机构、技术交易市场、科技条件平台等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在孵项目或毕业项目符合增城产业发展方向,科技含量高,毕业后在增城落地项目多,为增城经济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前孵化器、专业孵化器、综合孵化器等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三)在我区投资项目数量多、投资总金额大、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各类风险投资、天使基金、创业基金等机构负责人;或设立人才科技创新创业金融产品,为人才创业、科技项目投产、产学研转化提供融资支持的各类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

  (四)在人才引进、人力资源配置、急需紧缺人才猎取、高端人才服务等方面发挥核心作用,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五)为我区企业提供服务的科技中介、知识产权和标准运营服务机构、审计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

  (六)在标准创制、市场开拓、技术攻关、人才引进服务等方面发挥核心作用,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技术联盟、人才协会、创业服务中心等新型社会枢纽型组织主要负责人。

  (七)其他我区所特需的科技服务业、人力资源服务业的主要负责人。

  申报组织单位是申报单位所在镇街、开发区招商局。

  四、相关待遇

  (一)人才经费资助。给予5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分两期拨付,首期拨付50%经费在评审通过后拨付;剩余50%经费在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

  (二)工作支持。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所在机构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重点支持服务企业范围和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五、申报材料

  (一)《2017年增城区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申报书》。

  (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下同),一般应包括:

  1.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申报人在申报单位工作证明材料及职务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申报单位近3个年度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申报人所获荣誉材料;

  6.申报单位承担政府服务证明材料;

  7.与申报书内容对应的佐证材料。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申报人登录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engcheng.gov.cn/或增城之窗http://www.zcwin.com/下载并填报《2016年增城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申报书》,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材料为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必须清晰可辨。申报需提供电子版:1、Word版:申报书;2、PDF版:包括经申报单位审核盖章后的申报书,相关申报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复印件须加盖“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材料按装订成册的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二)初审。申报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在审查过程提出需修正或补充的事项,直接通知申报人修改。

  (三)审核。形式审查通过后,由申报人自行制作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3份;附件证明材料一式3份(单独装订成册,需编写页码和目录,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必要时核对原件。审计报告提供1份原件);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申报组织单位审核盖章后,送至受理地点(电子版一并报送)。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四)评审。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名单。

  (五)公示。入选名单同步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engcheng.gov.cn/、增城之窗http://www.zcwin.com/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拨付。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科工信局与向入选者颁发证书以及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整个申报流程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申报时间

  2017年增城区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申报时间为10月10日至11月10日。

  八、受理地点

  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发展科(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4号楼424室)。

  联系人:梁镇东、曾丹、钟杰

  联系电话:020-82752115、82744040

  E-mail:kj82752115@163.com。

  监督电话: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020-32829816

  九、有关说明

  (一)申报人已入选区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的,不得再次申报,获奖人员所在单位亦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人应在申报单位工作,且为申报单位正式员工,入选后需在申报单位工作三年以上。

  (三)申报单位五年内注册登记地址变更不得超出增城区范围,不得改变在增城区的纳税义务。

  (四)申报人需如实、完整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如已入选获得专项资助的,相关部门有权取消入选资格、停止资助,追回资助资金,追究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五)对入选者的有关管理考核规定见《关于印发<广州市增城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和<广州市增城区高层次人才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增组通〔2016〕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