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9 17:15:32
一、政策依据
(一)《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穗南开管办〔2017〕1号)
(二)《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穗南开组发〔2018〕1号)
二、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
(一)目前在南沙区重点发展产业的用人单位工作,与南沙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二)自《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生效期间(2017年1月1日后),在南沙区重点发展产业的用人单位工作期间,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通过认定、评审取得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省外来粤人员通过确认换发的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通过企事业单位(需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可的职称自主评审权)内部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现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聘任岗位与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一致;
(四)所在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需在南沙区范围内,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含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实行独立核算,经营范围中不含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内容。
三、申请时间
2018年度“南沙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补贴”奖励申报在“南沙区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nsrlzyglxt.gov.cn/)上进行,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09:00时至2018年7月19日17:00时,申报人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网上申报且申报人所在企业须在2018年7月19日17:00时前审核并通过申报人申请,逾期系统停止申报。
系统预审通过后,申报人所在单位务必于2018年7月25日17:00时前将申请表格和其他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
逾期未在网上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奖励申报。
四、资助标准
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人;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人。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在办理申请时提供:
(一)企业资料
1.营业执照或组织结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2.《南沙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补贴申请汇总表》(原件,见附件2,一式一份)。
(二)申报人资料
1.《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补贴送件清单》(原件,见附件3,一式一份,该清单在南沙区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中下载)
2.《南沙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补贴申报表》(原件,见附件1,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该申请表可在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或报名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4.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5.单位岗位聘任书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岗位证明(原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
6.劳动合同或相关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7.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证明(原件,一式一份);
8.个人所得税证明(原件,一式一份);
9.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或护照(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10.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一式一份。本人签名,同时提供开户行名称,外籍人员银行开户账户信息需与护照信息一致。为便于补贴尽快到账,建议提供工商银行账户复印件)。
(三)材料提交要求
1.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中国大陆人员提供)、护照(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提供;涉及外文的,需同时提供经认证翻译机构盖章确认的翻译文本并附上翻译机构证照复印件);
2.申报系统上提交的证明材料附件,可以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企业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章的复印件,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清晰可辨,材料格式为jpg、pdf等;
3.现场提交的纸质版材料的所有表格、证件等材料均须统一使用A4纸,按照《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补贴送件清单》顺序装订成册。提交材料应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整理齐备;
4.现场提交的纸质版复印件材料,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六、受理部门
广州南沙开发区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4、5、6号窗口)
联系电话:020-39053010 邮箱:nanshazcdx@qq.com
七、受理时间
周一到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业务主管部门
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20-39910578
邮箱地址:nansharenshi@126.com
九、办理时限
42个工作日(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以内;实质审查24个工作日;资金拨付13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文字说明
(一)申请人和用人单位访http://www.nsrlzyglxt.gov.cn登录广州市南沙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在线填报《南沙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补贴申报表》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系统预审通过后,申请单位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服务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务服务中心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区人社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缺少申请材料或递交材料明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明确告知申请者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及依据,并将申请材料退回。
(三)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复核。
(四)报区人才奖励工作小组审批后,在相关网站公示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