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江宁区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计划(企业创新类)申报公告

根据《关于深化实施“创聚江宁”人才工程 打造产业科技人才高地的意见》(江宁委发〔2016〕18号)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度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计划(企业创新类)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个人条件

  2017年11月1日以后引进到江宁工作,应符合我区“3+3+3+1”产业发展方向,在科学研究中有突出成就、技术应用中有较强创新突破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或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2.全职在申报企业科研一线从事研发或技术创新工作,在工作中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入选后能在申报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

  3. 在申报企业已缴纳社会保险,且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 5000 元。


  企业条件

  申报企业为区内登记注册的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发展前景的科技型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应于2017年10月31日前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保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由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专家、省“双创人才”、“333工程”培养对象、“科技企业家”、“产业教授”创办或者获得省以上有关部门、市、区引才计划资助(50万元以上)的企业。

  2. 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型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经备案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

  3.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

  二、扶持政策

  经认定入选,给予企业创新类博士10万元安家补贴、硕士6万元安家补贴。

三、申报程序
四、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1日,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方式

  实行网上申报。按“自愿申报、诚实守信”的原则,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根据项目产业方向和相关载体对接,登录江宁人才创业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cjgc.jnrcfw.gov.cn/login),进入“创聚江宁”人才工程申报系统注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逐项填写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书与所有附件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封面盖章,由园区、街道相关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江宁区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计划(企业创新类)专项办公室。

  认定办法

  采取“载体推荐+综合审查”的形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资助人选。

  五、申报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将被取消申报资格:

  (1)申报人已入选市“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或区“创聚工程”、“创聚江宁”人才工程的。

  (2)申报人为同一年度或历年市“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创业南京”英才计划、“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或江宁区“创聚工程”、“创聚江宁”申报团队成员的。

  (3)申报人工作属于市内企业跨区域内部调动的。

  (4)使用其它违规手段如伪造信息、冒用他人名义、未经允许使用他人信息等进行申报的。


   南京市江宁区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计划

   (企业创新类)专项办公室

   201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