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7 16:22:27
一、发布依据
《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云委〔2016〕12号)及其配套文件《广州市白云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和《广州市白云区产业领军人才奖励制度》。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已入选白云区创业领军团队,团队入选后2年内可申报(即团队2016年入选,在2017、2018年内可申报工作场所补贴)。
三、相关资助
对入选团队,入选2年内给予50%的工作场所房租补贴,单一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2016年白云区创业领军团队工作场所补贴申报书》及电子版。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创业领军团队证书及项目合同材料;
(四)场地租赁合同、发票等相关场地证明材料;
(五)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A4纸型纸质材料,编制统一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签名或加盖公章。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申报人下载并填报《2016年白云区创业领军团队工作场所补贴申报书》,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且清晰可辨。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一式四份(单独装订成册,需编写页码和目录,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必要时核对原件)。经申报单位审核盖章后,送至受理地点。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二)评审。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选资助名单。
(三)公示。入选资助名单同步在白云区信息网(http://www.by.gov.cn/)以及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kgsxj.by.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区委常委会审定。
(五)拨付。区委常委会审定后,由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向入选团队按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具体申报时间在产业领军人才评定后公布。
七、受理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2楼科技企业和创新发展服务科。联系电话:020-80736025,E-mail:kjfzhk@126.com。
八、有关说明
(一)申报人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受理机构完成形式审查,申报人需自行预留修改时间。
(二)申报人需如实、完整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如已入选获得配套资助的,相关部门有权取消入选资格、停止资助,追回资助资金,追究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入选团队的有关管理考核规定见《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云委〔2016〕12号)及其配套文件《广州市白云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